个旧: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07-19 07:36:36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个旧市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资金落实及监管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零容忍。日前,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充分利用问责这个“撒手锏”,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党员干部“扶真贫、真扶贫”的责任意识。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铺张浪费、挥霍扶贫资金,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督促乡镇纪委按月抽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目前已抽查7次,对4名不在岗的工作队员进行了召回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处理。

为畅通获取问题线索渠道,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了专门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建立了以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编织无死角式监督网。同时,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重点对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台账资料进行监督检查,跟踪了解资金走向,加强与扶贫办、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董晓然)